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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党史(309)丨金华百年党史回眸•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金华全面推行

发布日期: 2021-08-06 17:21

信息来源: 市委党史研究室

作者: 金华党史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说,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在八婺大地上,革命先辈为了革命事业英勇奋斗,为我们留下了丰厚的党史资源和宝贵的精神财富。2015年8月31日起,我们与中共金华市委党史研究室共同打造了这一份权威的金华党史读本,每周一下午17:00准时发布。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过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组织形式上普遍实行“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体制,在生产经营和劳动成果分配上,实行统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方式。这种融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为一体的组织体制、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违背了农业生产的特点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妨碍广大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严重阻得了生产力的发展。“文化大革期间”,又因一些极左做法破坏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的秩序,使全省农业增长缓慢,以致素有“鱼米之乡”之称的浙江,一度要向外省借调粮食度荒。很显然,要加快农业的发展,必须对农村的生产关系来一番根本性的改革。改革的核心,在于如何扩大农民的生产自主权,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9年9月,中共召开十一届四中全会时,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一个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农村第一步改革,开始在浙江农村逐步兴起。但在改革初始,浙江不少干部由于思想上受“左”的影响较深,对在农村实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尚存在相当大的疑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离开了社会主义。所以,从省委到各级党委,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都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

1978年,金华农村开始自发出现包产到组、到户、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但干部队伍中存在着激烈的争论,其涉及的深层次问题是包产到户究竟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

1981年8月,省委决定任命原金华地委书记赵仲一任省纪委副书记,任命厉德馨为金华地委书记,按当时规定,这两项职务都要经中央批准,故决定厉德馨先到金华主持工作。

 

厉德馨在金华农村调研

厉德馨履新后,即赴农村做调研。9月,金华地委召开全地区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史称“千人大会”。大会一开始就安排7个实行包产到户取得农业丰收的典型介绍经验。主持地委工作的厉德馨同志作了题为《统一认识、统一政策,加强领导,搞好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长达七个小时的报告,创造性地提出“家庭经营、专业承包,责任到人,联产计酬”方针。与会的同志听得很认真,还不时点头表示赞同,他们不仅为厉德馨有理有据的演讲所感染,更为其有胆有识的魄力所震撼。会议结束前,厉德馨又说明想通了就干,出了问题由地委负责,意见不同的暂时可以不干,地委不做硬性规定,当时全地区11个县市,只有2个县委书记表示还要再看看。

 

 

厉德馨全地区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

会后,地委、行署下发了《关于推进统一经营,专业承包,责任到人,联产计酬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若干政策规定》,全地区组织地、县、区、乡四级上万名干部到农村宣讲政策,很快就掀起了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热潮。到当年11月中旬,80%的生产队已承包下去,并在冬种中显示出明显的效果。这时,原先按兵不动的县、区、社向地委作检讨,表示也要加入。1982年春节前,全地区95%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承包,在全省率先基本完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人们总结这次改革的成果是:“革了大锅饭的命,鼓了勤劳人的劲,治了懒惰人的病”。

1982年8月,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显而易见,但也存在不足。它能解决一家一户会干、能干的一部分问题,但如灌溉、植保、耕田、育种等问题则需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来解决人,因此在1982年春夏之交,又提出要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立即得到群众的热烈拥护。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仅1982年的金华地区粮食增长量就为过去10年增长量之和,出现农民为卖粮而整夜排队的场面,多地出现农民从过去抱怨统购粮任务重到抱怨卖粮难的变化

1984年,金华全地区粮食总产量达到208.92万吨,比1978年增产55.08万吨,增长35.8%,农业总产值达到15.3亿元,比1978年增长63.2%。

1998年,全市开展了第二轮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把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

(本网责任编辑:姜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