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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籍党的地下工作者徐汉光

发布日期: 2022-01-27 09:56

信息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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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光(1904—1971),曾化名刘毅,武义人,是名为革命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党的地下工作者。

1927年,徐汉光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在武义一带组织发动农民运动,后由中共浙江省委派到金(华)永(康)武(义)缙(云)游击区参加游击队,在当地有了一定的影响力,1930年在杭州被捕,1931年8月出狱。1933年到上海,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工作,恢复组织关系后分配在上海中央特科,先后担任侦查股长、军事股长等职。1936年5月担任中央与上海党组织的秘密交通员,10月调到中央组织部四科担任情报股长。1941年,徐汉光在上海被捕。据徐汉光夫人莫予明同志回忆,她和徐汉光就是在上海的监狱中相识的。

1941年2月,时值皖南事变后第二个月,莫予明接受组织命令,带其他四名在斗争中已暴露的女同志撤离敌占区,临行前被交通员出卖,被汪伪特工总部围捕入狱,囚禁在上海极司斐尔路76号。她在牢房里与一个叫尤心伶的同乡较熟悉。尤心伶原是“76号”二处情报科的科员,对“76号”的人事比较熟悉,和莫予明闲聊时就讲“76号”的汉奸和囚犯。

有一天,徐汉光从牢房前经过,尤心伶就对莫予明谈起徐汉光:这个人是早期参加革命的老布尔什维克,已有十三四年党龄,入狱后胡处长找其谈话,见面后方知他们原来早就相识。不久,徐汉光就自由了,留在二处。她相信,这种久经锻炼的老革命,绝不会这么轻易、更不会真心当汉奸的。这番话对囚禁在牢笼里、心情惆怅的莫予明来说,就像冬夜里的一阵春风,莫予明对徐汉光滋生了亲切感。

在以后的对敌斗争中,特别是一次集体绝食斗争中,莫予明得到徐汉光的暗中指点和提醒。

莫予明被释放后,与党失去了联系。在彷徨惆怅之际,徐汉光到她家上门走访。刚接触时,莫予明非常警惕,谨慎地观察徐汉光,但在一席谈话后,逐渐打消了对他的怀疑,而代之以尊重。他和她讲自己的身世,讲革命经历,讲身上的伤疤由来。莫予明觉得徐汉光就是《西行漫记》中的一个坚强战士。当她问他为什么留在汪伪特工科时,徐汉光的回答充满无可奈何的伤感,同时坚定地讲出了自己的信念:“在敌占区搞地下工作的同志,一旦受到敌人逮捕,尔后又获得生还,党组织一时可能信不过,这是当前的政治形势所限。既然走不了,干脆将计就计,利用现有条件,在另一种环境下,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莫予明静静地听着,被徐汉光的信念深深地感动了,认为他就是自己政治上的导师。从此,莫予明和徐汉光在思想感情上更进了一步。1942年,莫予明和徐汉光结婚,发誓在革命道路上风雨同舟,生死与共。

后来,胡均鹤派徐汉光任镇江特工站站长,兼代组训股长。据当时以隐蔽身份在镇江特工站组训股任见习员的陈干同志回忆,徐汉光曾三次护送潘汉年从敌占区到根据地开展工作。

1942年11月初,徐汉光接胡均鹤电报去镇江北火车站接贵宾。中午12时,徐汉光在火车站接到三男二女,其中有潘汉年、王尧山、刘晓等人。徐汉光安排潘汉年一行住进金山饭店,商议好第三日早晨过江。第二天晚上,徐汉光嘱咐陈干在特工站内警卫排中,挑选年轻力壮的警卫4名,携短枪4支,各带便衣一套。又在站内取得手枪2支,给潘汉年、刘晓等自卫。第三天早晨,徐汉光到金山饭店二楼接潘汉年,4名警卫各扛一件重约百斤的行李下楼,在饭店门口雇了两辆人力车,送至江边。

在江边码头,陈干上前与江边日军岗哨周旋,徐汉光领着潘汉年登船。这是徐汉光第一次护送党的高级干部过江。潘汉年曾亲口说“镇江特工站成了新四军往来于长江南北的交通站”。

潘汉年去苏北新四军二师淮南根据地之后,在中共华中局工作。1943年3月,潘汉年用肖凯代名,密电徐汉光,说明某日到仪征,可能在傍晚,请徐汉光亲自去仪征城外法海寺接人,并送他去上海。1943年4月,潘汉年在上海办完公事后,要返回苏北新四军二师师部,再次经过镇江,住进金山饭店,电话通知徐汉光接待。第二天,徐汉光送潘汉年渡江至仪征。由此成就徐汉光三次护送潘汉年的一段历史佳话。

徐汉光在镇江担任敌伪特工站站长期间,镇江成为上海至苏北、淮南的重要交通点,对我党南来北往经过镇江的同志予以掩护。如曾掩护新四军一师政委刘炎夫妇经镇江至上海就医,护送沈谱(范长江爱人)、董慧(潘汉年夫人)经镇江至苏北、淮南根据地。同时,还利用自己的身份搜集、整理敌伪情报转报中共华中局,释放过被敌伪清乡时逮捕的新四军干部张奠中、陈少康等人。

1943年9月,汪伪特工组织改组,镇江特工站站长换成张隐渔,徐汉光被派往宜兴、滁州等地工作。在担任宜兴县伪政保局长时,徐汉光购买武器,选拔人才,组织了一支配备齐全的便衣队,秘密与山区抗日游击队取得联系,并以进山扫荡为名,派便衣队进入山区后参加抗日游击队,受到事先在该地接应的游击队的热烈欢迎,大振声威。为此,徐汉光遭到撤职。

解放前夕,徐汉光奉命赴香港寻访潘汉年,为了解决往返港沪的活动经费,几乎变卖了家里一切可以变卖的东西。

新中国成立后,徐汉光曾任上海市第八公安分局副局长。后因受潘汉年冤案牵连,被判刑18年,1971年屈死在狱中。徐汉光在镇江任敌伪特工站站长的这一段历史,被冠以“叛变投敌”的罪名,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复查,徐汉光案实属冤案。1984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其无罪,恢复名誉。

(本网责任编辑: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