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兰溪 “难过厘金”的故事

发布日期: 2024-06-21 15:40

信息来源: 金华日报(2024-06-18 A8版)

作者: 蔡予新

兰江上的船(资料片,图文无关)

兰溪老码头(资料片,图文无关)

在兰溪,平常日子的社交中,倘若遇见一个不好说话、不易沟通,爱挑剔,带刁难纠缠之意的人,老兰溪人多半脱口而出一句土话:“这个人太难过厘金。”“难过厘金”是什么玩意?它从何而来?绝大多数兰溪人可能都道不明讲不出,只能嘿嘿几声笑笑了事。

端午节雨淋淋,宅家的我“坐而论道”,把这个“难过厘金”挪过来,从头到脚梳理一番,给大家娓娓道来。

先说说什么是“厘金”,再说为什么“难过”。

“厘金”是一个税收概念名词,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久。清朝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运动如火如荼,方兴未艾。镇压太平军需支付巨额军费,清朝中央财政早已捉襟见肘,一筹莫展,军队和地方官府叫苦不迭。咸丰三年(1853),江苏扬州官府想出一个法子,首先创办厘金制度,对来往商客的货物征收税捐,资助军饷。

厘金又称“厘捐”,是一种创造性的税收,最初是一种地方劝商捐助“军费”的临时筹款方式,在商品的产、运、销三个环节同时征收。它的显著特点是划地界设关卡,五里一卡,十里一局,天罗地网,过路客商经过关卡时,便拦路收钱。颇有“此路是我开,若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的山大王味道。

扬州厘金创办之初,规定是“每百文,抽一文”,即按货物价值的1%征收。清朝一枚铜钱称一文,又谓一厘,因此这种逢百抽一的税捐就命名为“厘金”。厘金一经面世,便似一根救命稻草,被各地官府紧紧抓住,依样画葫芦纷纷仿办,在全国大部分地方推广开来。

浙江厘金开办年份是清同治元年(1862),正是左宗棠率领湘军在浙江大地上与太平军殊死搏斗之际。同治二年(1863)春,太平军退出兰溪,兰溪开设厘金局,系浙江厘金总局直辖机构,厘金局总办(局长)是五品候补知府衔,比七品兰溪知县高。兰溪厘金局辖县城上、中、下三个卡(后增加一个平渡卡),分别扼守衢、婺、兰江三江,征收江上往来商船的税捐。局址初设在南门外,后迁入城北迎春巷内。

厘金雁过拔毛,凡商民人等无不深恶痛绝,但朝廷的开支、军队的饷银,需要各地厘金局来支撑。太平天国失败后,因战争而产出的厘金没有随战争结束取消,反而成为固定的税种。厘金有明显的地方性烙印,厘金局的主管人员任用很随意,甚至可以承包。

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会很好奇,政府的收税机构也能承包啊?是的,税收承包自古有之。两宋时期的酒税(当时酒是专卖品,由政府控制,不准民间私酿私卖)就是通过“买扑”方式承包给个人。元代则将全国的商税交给色目人(西域少数民族)承包。

厘金局工作岗位油水丰厚,是一个肥缺,不是任何人想做就能做的。兰溪厘金局的一局四卡也不例外,要想担任这几个部门的负责人,须交纳一笔“承包款”,方能上岗。

清光绪三十年(1904),58岁的无锡人窦镇打算到兰溪“承包”一个厘金卡。兰溪厘金局四个卡中,下卡业务最忙,当然油水最多,窦镇承包的就是下卡,承包费当然也不菲。七月,窦镇赶往杭州的浙江省厘金总局交纳了承包费。八月初十,他坐的船靠上兰江边码头,来到兰溪厘金局报到,之后前往下卡接任。

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初五半夜,窦镇与下一任的下卡承包人交卸卡务。工作交接完毕后,他连夜来到一艘商船上宿夜。忽狂风卷过江面,万舟动摇,窦镇在船上熬过惊心动魄的一夜。第二天早晨,窦镇离开兰溪。

窦镇(1847—1928),字叔英,号拙翁。工诗文,擅书画,无锡近代名人。在兰溪不足一年的日子里,喜游山水,他有一首诗:

义乌老少尽堪怜,

个个撑篙齐用肩。

百货往来须纳税,

巡丁高喝速停船。

这首诗是《兰溪竹枝词》组诗中的一首,记录近代义乌人在兰溪艰苦谋生、创业。南宋以来,兰溪占据水运之便利,在金、衢、严三府县中独占鳌头,盛况一直延续800年。许多义乌人来兰溪谋生,一部分从事撑船、脚夫、烧饭等繁重体力工作,也有一部分义乌人通过奋斗,挤入兰溪商圈,成为商界巨头精英,如杨忠才,他曾担任兰溪县商会会长,并主持建造东门外的稠州公所(义乌会馆)。“百货往来须纳税,巡丁高喝速停船”是窦镇工作场景的写照。

浙江的厘金局卡除征收百货(货物)厘金外,还征收茶厘、盐厘、洋药土膏(鸦片)厘金、丝捐、茧捐等。除此之外,还有饷捐、房捐、铺捐、船捐、炮船捐、米捐、草捐、芦荡捐、落地捐、钱捐、牙厘捐、树木捐、串捐、肉捐、赌捐、彩票捐、牙户捐,名目繁多。

厘金征收率起初是1%,后逐渐增加到6%、7%,同治二年(1863)浙江规定,凡货物经过浙东、浙西,厘金按货值共抽取9%。兰溪按照浙东厘金征收条例是“两起两验”,每一个“起验”环节征4.5%(一起征3%,一验征1.5%),两个起验一共征足9%,后面的厘卡即不再征收。

兰溪厘金局却听任厘卡差役肆意勒索客商,中饱私囊,坐地分赃,随便拿货“叨光”、 无端要钱“加水”等行为屡见不鲜。凡江上运载客货的船只靠岸,货主进入厘卡缴税捐,必先打点私费给厘卡办事人员,然后才可办理报捐验票及查验船舱货物等事。倘若私费没给足,免不了被刁难。如果不给私费,则不堪其扰,厘卡的司事巡丁百般刁难,任意多收厘金,随便罚款,货主无不怨声载道。每天太阳西斜,厘卡就早早停止办公,有些货主因少纳数百文铜钱的税捐,便被厘卡扣留船只,不得放行。夜间若突遭狂风巨浪,船覆货损,险象环生,也只能听天由命,投告无门,找不着地方去讲道理。

民国初年,兰溪县商会向省府提交控文,说兰溪厘金局自清同治二年(1863)设卡征收厘金,60年来,厘金局司巡人员无物不搜刮干净。兰溪四乡所出之农产品,都汇集城中各家货栈等待发售。货物运进费陇卡要抽捐,运出黄湓卡又要抽捐,重重捐勒陷阱,阻碍商品流通,兰溪的商业环境大不如前,已到了无法忍受的极点。用一组数字做一个说明,光绪十年(1884),兰溪厘金局征收厘金钱120800千文,占全省总额的6.52%,在全省11个府局中排名第六。光绪二十三年(1897),征收厘金钱69687.574千文,占3.63%,排第八位。兰溪域内商品流通量和货物金额萎缩和下降相当明显,加之长江轮船和火车的兴起,更削弱了兰溪水路的中心枢纽地位。

在外地谋生的人们往家中捎回一些食品和零星日用物品,沿途厘金局卡用“零货捐”的名目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勒索,遭到广大民众强烈反对后,又巧立名目,变本加厉,将零货捐改名杂货捐,连随身行李和包袱也收税捐。

厘金是一种恶税,无时无刻不被商人们诟病和詈骂。每次贩运货物通过厘金关卡,就摆脱不了被敲诈勒索,面对贪腐舞弊丛生的厘局、厘卡和凶神恶煞般的司事巡丁,兰溪商人们任意被宰割盘剥留难又无可奈何,免不了长长一声叹息:难过厘金哇!

老兰溪是一座消费性的商业城市,天长日久,这句商人口中的哀叹流入街陌坊巷,成为极具兰溪地方特色的土话俗语。掐指一算,“难过厘金”也有160年的历史了。

1912年,兰溪的上卡、中卡裁撤。1931年,废除厘金改统税,撤销下卡。“下卡子”“下卡”这个厘卡名则作为一处古老地名,传承至今。

讲完“难过厘金”,顺便搂草打兔子,简单说另一句兰溪土话俗语“真过抽”。“真过抽”在兰溪人语境中,是某事某物真真实实,不容置疑之意。

“真过抽”与厘金“逢百抽一”有关联,其历史要比“难过厘金”更久远。唐代规定各地出产的竹木茶漆等货物抽收十分之一归政府。宋代对贩运竹木、砖瓦、柴炭等抽收十分之一。元代对粗货抽十五分之一,细货抽十分之一。明永乐六年(1408),户部在运河沿岸设五个竹木抽分局,成化七年(1471)工部在杭州等地设三处抽分厂。抽分局、抽分厂把持水陆交通要道,对客商贩运的竹木及竹木制品、农副产品、日常用品均抽收十分之一,连农户自产自用的零星什物也在抽收之列。

被抽收过的货物,官府发给完税凭证,商人可以公开向消费者讲明:这是“真过抽”的物品,货真价实,请放心购买。久而久之,老百姓心里留下“真过抽”物品信誉好的印象。当然,也有商人翻山越岭,走小路、过汊港携带私货逃避抽收,没被抽收的私货,当然不是“真过抽”的。

“真过抽”这句古老的兰溪土话俗语流传至今,起初仅指真货不伪,后来泛指真事、真物。